自学考试申报本科毕业证流程
一、考生申报条件:
1.首先获得专科毕业证;
2.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本科论文答辩合格;
3.已交清自考学费
4.申报毕业的学生在申报时必须交纳毕业证工本费。
二、申报时间及流程:
1.考生成绩合格,达到申报条件后,方可到助学系部或助学点办理毕业申报程序;
2. 毕业申报一年二次,分别为每年5月份下旬和11月份下旬,具体办理时间以考生所在助学系部或助学点下发的毕业申报通知为准;
2.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助学系部或助学点按要求携带专科毕业证原件等,到申报点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免考表,交纳毕业证工本费。
三、毕业申请材料整理要求
1.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并贴2寸蓝底彩照1张和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要裁剪成身份证大小正反面张贴在考生毕业生登记表第3页的右上角)、成绩栏内粘贴考生成绩(考生成绩由助学系部或助学点打印粘贴)。
2.专科毕业证复印件;
3.有免考课程的需填报课程免考审批表,免考表反面粘贴免考证明复印件。原件和所有材料一起上交;
4.多考籍号合并的申请单;
四、相关表格的填写说明
(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如下
1.原则:毕业生登记表在毕业审核时必须与考生试卷核对笔迹,故本表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其他任何人不能代笔! (毕业生登记表不能自行打印或者复印,必须是省考试院交给的纸质稿原件,由考生到所在助学系部或助学点领取)
2.填写细则:
(1)填表时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字迹工整
(2)专业:必须填写专业全称
(3)学历层次:大学本科、大学专科
(4)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5)考籍号:必须与准考证上的考籍号一致
(6)填表日期:20**年6月8日或20**年12月8日
(7)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团员、民主党派、群众等
(8)职业类别:干部、工人、教师、军人、专业技术人员等
(9)何年何月首次报考:按报名注册时间填写
(10)本人简历:从小学入学开始填写,如变更太多,可适当省略
(11)、家庭主要成员:父、母、妻子、丈夫、子、女等
(12)、奖惩情况:限在校学习期间所获奖惩情况
(13)、自我鉴定:限在校学习期间的自我鉴定,要求内容完整、语句通顺、用词恰当。鉴定时间:20**年6月8日或20**年12月8日
(14)自我鉴定以下的其他各栏考生不能填写。
五、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取消非直接报考加考课程的通知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考委2011[4号])精神,经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12年12月起,取消我省现有本科层次专业中设置的非直接报考加考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