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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暨第五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6日 15:01 点击数: 来源:

各二级单位、一附小、二附小及各实验小学:

为促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我校决定开展校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暨第五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本届教学成果奖范围包括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在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方面的成果,包括反映基础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等。

(2)学校教育教学组织与管理、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成果。

(3)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本届教学成果应已经过2年(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时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3.本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应是2016年以来形成的新成果。已获往届国家和省级成果奖的成果,如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无新的重大突破,不再作为新成果申报。

4.教材(含国家教材、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或教辅资料不列入本届评奖范围。

二、奖项设置

根据申报情况,设置校级奖项。

根据《关于开展第五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2号)精神,本部、一附小、二附小各推荐一项参评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三、申报主体

1.以个人名义申报成果奖的,申报人应当是成果主要完成人,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个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署名人)不能超过6人(含6人)。

2.以单位(含集体,下同)名义申报成果奖的,该成果应当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主要完成人(署名人)超过6人的视为以单位名义申报,成果拥有者和署名为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

3.教学成果由2个以上(含2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由共同完成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单位不得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2人(含12人)。

四、申报程序

各申报有关单位向学校现代教育发展学院申报,由现代教育发展学院汇总后开展校内评选,将拟推荐项目公示无异议后向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推荐。

五、材料提交

1.纸制材料

(1)附件1《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含《成果持有者承诺书》)、附件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清单》各一式3份。附件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1份。

(2)反映成果的主体材料(研究报告、论文、著作等)及其相关附件材料(如论文获奖证书、发表作品的刊物等,各1份)。

(3)反映实践过程和效果反响的佐证材料(如媒体报道等,各1份)。

纸制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每一份材料于左侧独立装订。纸制申报材料以每一项成果为单位独立装盒(原则上不超过2盒)打捆,材料盒正面粘贴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3)。

所有报送的成果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2.电子材料

(1)《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成果主体材料中的研究报告。

所有电子材料集中在一个文件夹或压缩包,以成果名称命名。

3.所有附件可登录现代教育发展学院网站“通知公告”下载

4.各单位申报材料的纸质稿及电子稿请于2022年2月20日前报送至现代教育发展学院教学教研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袁梦,联系电话:82841048,电子邮箱:dysfym@126.com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现代教育发展学院

2022年1月24日